不二法门 |
不二:唯一的;法门:修行的门径。修行者唯一的入道途径。 |
不及之法 |
指不适用的法规。 |
不法之徒 |
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,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。 |
不法古不修今 |
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 |
不法常可 |
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 |
不足为法 |
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|
业峻鸿绩 |
功业高,成绩大。 |
丛山峻岭 |
无数高大险峻的山岭。 |
严刑峻制 |
犹言严刑峻法。 |
严刑峻法 |
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
为法自弊 |
作定自弊。 |
义刑义杀 |
适当的刑罚与死刑。 |
井井有法 |
有条理、有法度。 |
以刑去刑 |
用刑罚遏止刑罚,意谓从重量刑,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法,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。 |
以刑止刑 |
犹以刑去刑。 |
以刑致刑 |
谓对重罪施以轻刑,则罪犯无所畏惧,其结果将导致不断用刑。 |
以文乱法 |
文:指儒家的经典。引用儒家的经典,非议国家法令。 |
以法为教 |
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 |
以身试法 |
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 |
伏法受诛 |
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 |
作法自弊 |
谓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语出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作法自毙 |
毙:倒下;死去。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 |
依法炮制 |
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 |
依法砲制 |
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 |
僭赏滥刑 |
赏的不是有功的人,罚的不是有罪的人。泛指赏罚不当。 |
内峻外和 |
内心严厉而外貌和蔼。 |
军法从事 |
按照军法严办。 |
决狱断刑 |
决:判决;狱:讼事;断:决断,判断。审理诉讼,判定刑罚。 |